時效與費率
一、路線時效總覽(起算點=截關/出港後,不含入庫與合單等待)
| 路線 | 適用品類 | 常態時效 | 順延情形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海快 | 一般普貨 | 5–7 天可簽收 | 颱風、連假、臨檢、港口/航班調度 | 追蹤節點依系統更新為準 |
| 海運 | 大件/重貨、省運費 | 10–15 天可簽收 | 同上 | 單件超重/超材建議走此線 |
| 普/特空運 | 食品等需檢/特貨 | 3–5 天可簽收 | 抽檢、補件、連假 | 出貨前必做預審 |
說明:上表為常態估算;實際以當日航次與清關作業為準,遇不可抗力將順延。
二、費率與計費口徑
最低計費重:不足 1.0 kg 以 1.0 kg 計重(以我司複秤/打包後重量為準)。
派件費(以單票計):≤ 10 kg 加收 95NT;≥ 10 kg 免收。
系統將自動折算顯示台幣金額,以下單頁面實際價格為準。
台幣金額:運費與各項費用以官網下單時之實際價格為準。
附加費可能發生(如有):偏遠地區、無電梯高樓層、二次派送、地址更改、改單補件等,依配送商/實際發生另計。
三、尺寸與重量限制(海快)
X 光機通過尺寸:長不限、寬 ≤ 120 cm、 高 ≤ 120 cm(以包裝後外部尺寸為準)。
重量上限:≤ 70 kg。
超材/超重請改走一般海運/專線;必要時需加固或木架(費用依實際另計)。
四、特貨與合規提醒
食品:僅能走特貨空運(抽檢機率高;若轉一般報關/退運,相關費用實報實銷)。
禁運/限運:電子菸/煙油、肉製品/生鮮水果、危險品 禁運;電池大件、對講機、輪胎、引擎/壓縮機/發電機、顯示器/大屏、白電大件等限運,出貨前務必預審。
五、計費示例
0.6 kg → 依 1.0 kg 計重;派件費 RMB 20/台幣 95。
9.7 kg → 依 10.0 kg 計重;派件費 RMB 20/台幣 95。
10.0 kg → 依 10.0 kg 計重;免派件費。
以上金額皆以網站下單頁呈現之台幣實際價格為準。
六、小提醒
時效起算自「截關/出港」當批開始;入庫與合單等待不計入。
任何改單/補件將順延至下一航次。
建議收貨時全程拆封錄影,如有爭議請於到貨 3 天內提交。